根据《宣城市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对以下车辆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 序号 |
车牌号 |
车型 |
初始登记 日期 |
行驶里程(公里) |
交强险到期日 |
车辆年审到期日 |
起拍价(元) |
竞价 阶梯 |
1 |
皖PMZ066 |
东风牌LZ6472AQ7S |
2010-5-4 |
无法查看 |
2021-4-25 |
2021-5 |
5670 |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为200元或其整数倍 |
2 |
皖P70J09 |
帕萨特SVW7183LJD |
2009-4-10 |
无法查看 |
2022-4-14 |
2021-4 |
12780 |
|
3 |
皖P7R866 |
帕萨特SVW7183LJD |
2008-6-6 |
无法查看 |
2022-1-21 |
2021-6 |
8370 |
|
4 |
皖P00B02 |
帕萨特SVW7183SJD |
2010-1-28 |
335600 |
2022-1-29 |
2022-1 |
20700 |
|
特别说明 |
本场竞价会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400-850-3300) |
二、竞买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对本公告出让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点击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12日下午17时止(工作日)。
3、报名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个人参与竞买的: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②保证金汇款凭证。
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人的: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保证金汇款凭证。
三、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直接交至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1)竞买保证金金额:3000元/辆,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在交纳保证金的时候要注明是哪辆车的保证金,要竞买多辆车的,要分笔交纳,且分别注明是哪辆车的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2日下午 17时止(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3、缴款银行及账号:
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绩溪县支行 |
账号:934008010002848895 |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5、为了使您的保证金退还手续更加便捷,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竞买不成,保证金自动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6、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致电联系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8173103,以确保你的竞买资格。
四、看样时间及地点:
1、看样时间:2021年4月7日至4月9日(工作时间)。
2、联系人: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龙川大道28号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胡先生。
3、联系电话:0563-8156416。
五、竞价方式及竞价期:
本场公务车辆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竞价时间表:
标的 序号 |
车牌号 |
车型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1 |
皖PMZ066 |
东风牌LZ6472AQ7S |
2021年4月13日9时00分 至 2021年4月14日9时00分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
2 |
皖P70J09 |
帕萨特SVW7183LJD |
2021年4月13日9时15分 至 2021年4月14日9时15分 |
|
3 |
皖P7R866 |
帕萨特SVW7183LJD |
2021年4月13日9时30分 至 2021年4月14日9时30分 |
|
4 |
皖P00B02 |
帕萨特SVW7183SJD |
2021年4月13日9时45分 至 2021年4月14日9时45分 |
六、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后(提供转账原件)方可提取竞得车辆及相关证件。
八、竞得人未按规定时间领取《成交确认书》及交清全部成交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九、特别说明:
1、本场竞价会的公告信息由出让方提供。
2、本场竞价会竞价标的均为非营运车辆,并以车辆现状、权证、税费现状为准进行竞价,各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认真查验车辆,本次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如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辆初始登记日期等相关内容仅供参考,竞买人须在竞价开始前至车辆管理部门核查标的相关资料。如车辆实际状况与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不符,办理过户时竞得人自行变更,并承担相关费用。
3、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有权了解竞价标的的情况,咨询有关规定,并在看样时间内实地看样,一经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默认标的现状(含实物状况、权证现状、权利现状、瑕疵因素),愿遵守本场竞价会的《公务车辆网络竞价交易公告》、《网络竞价须知》中所有条款,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4、竞买人需认真审看标的物,查阅相关资料,涉及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均以现状为准。出让方对所竞价的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及增值税发票。
5、竞得人须在取得完备的车辆过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警用车辆1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待竞得人将车辆过户完毕后凭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开具的同意退还保证金证明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竞得人逾期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或自行处理车辆所造成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其车辆保证金不予退还。
6、标的在移交竞得人之后所发生的车辆的一切相关问题(如出现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交通事故扣分及赔偿等)及遗失证件补办手续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7、竞价车辆年审脱检、保险脱保的,由竞得人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年审补审、保险投保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及罚款扣分。
8、关于竞得的警用车辆、公路执法及工商质监车辆的,竞得人过户时应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对车辆进行修整,如拆除警用标志、器材,并对车辆进行改色等。一切相关工作由竞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过户前严禁随意上路,若被相关部门处罚,责任自负。
9、本次竞价车辆相关补办手续、车辆过户手续由竞得人自理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出让方可协助提供相关材料。
10、所有车辆过户车辆原车牌照由当地车管部门统一回收。
11、车辆移交竞得人后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前,由竞得人自行保管竞得车辆,如出现一切安全、遗失等风险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4日
网络竞价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