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绩溪县城投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依法按现状在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绩溪县城投建材有限公司堆放于绩溪县上庄镇绩潭公路上金山隧道口附近一批碎石,约108263吨,参考价65元/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三、竞买申请:
1、竞买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竞买申请(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国有产权和农村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2、竞买申请时间:自2021年4月2日起至2021年4月21 日17:00止(工作日);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4)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5)签字并盖章的拍卖规则原件(见附件)。
自然人参与竞买的: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3)签字的拍卖规则原件(见附件)。
四、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100万元。
2、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16:00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户名: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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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绩溪县支行 |
账号:9340 0801 0002 8488 95 |
4、有关要求:
(1)汇款方式:为了使您的保证金退还手续更加便捷,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竞买不成,保证金自动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2)汇款人: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5、竞买人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期限为3个月,保函受益人:绩溪县城投建材有限公司;(保函中须明确的担保内容应包括“竞买人未按照要求时限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未按照要求时限与出让方签订《买卖合同》的;未按照要求时限交纳清全部成交价款和7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由保函出具人承担相应赔偿、支付责任”等内容,保函中要明确违约事实发生后无条件授权受益人。)
五、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自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21日下午16时止(工作日)。
2、看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3855195637 章先生(绩溪县城投建材公司)。
3、报名咨询联系电话:李女士0563-2717566、邓女士0563-2717773 。
六、确定竞得人方式、拍卖时间、地点:
1、确定竞得人方式:现场竞价,本次拍卖出让方设有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拍卖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时。
3、拍卖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七、保证金退还及要求:
1、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转抵成交价款,在竞得人交纳清全部成交价款和7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与出让方签订《买卖合同》,由拍卖公司统计交由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或未按《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期足额交纳成交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3、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满后由拍卖公司统计交由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特别说明:
1、本拍卖公告的数据由出让方经过初步测算后提供,仅供参考,如本公告数据与实际交付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和佣金,总成交价款按竞得单价乘以实际数量【吨】计算。
2、 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出让方根据隧道施工工程进度陆续按现状交付。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进行仔细查勘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3、拍卖结束后,竞得人须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买卖合同》。
4、成交当日竞得人安排工作人员进入堆放现场进行看管,如因看管不严造成数量减少,相关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提货,出让方可以提供13%增值税发票。
6、竞得人在与出让方签订《买卖合同》时须交纳清全部成交总价款和70万元履约保证金,按出让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出让方交付的碎石运输工作,经出让方验收合格无违约行为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7、本次拍卖标的出让方最后一次交付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竞得人提货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若出让方交付延期,提货期限自动顺延。
竞得人必须按照出让方的要求及规定期限安全完成出让方交付的碎石的运输工作,逾期或未按照出让方要求完成运输的,视同竞得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由出让方自行处理。
8、出让方将拍卖标的交付竞得人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9、竞得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运输本次拍卖标的指定范围以外的任何碎石等,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让方经济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10、竞得人自行勘察运输现场,竞得后自行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运输,在进场运输前竞得人须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并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道路,否则按价补偿或维修。运输时,必须严格遵照拍卖文件相关条款及出让方要求操作执行,服从出让方管理,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合同》,且不承担竞得人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竞得人需做好防护和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输道路及周边环境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整个费用由竞得人自理、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负,拍卖人和出让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名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拍卖规则》、《买卖合同》(样本)等全部文件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拍卖规则.doc
买卖合同(样本).doc
授权委托书(样本).doc
网络报名操作手册:http://218.23.219.71:8033/%E5%9B%BE%E7%BA%B8/2021%E5%B9%B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