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结束]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9 10: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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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已由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引进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参与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2、项目编号:XCS-GC-GK-2022038

3、项目类型:BOT项目

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工程概算投资总额约20067.9817万元(含土地使用费1759.7300万元)。项目分两阶段实施,其中一阶段工程概算投资总额约13165.2523万元(土地使用费1233.12万元),二阶段工程概算投资总额约6902.7290万元(土地使用费暂定526.6100万元)

5、项目建设运营内容

1)建设内容或资产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水在线监测室、门卫、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型A2/O生化池及二沉池、中间泵房、污泥脱水机房、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尾水泵房、污泥储池及调理池、综合车间(加药间、鼓风机房、配电室)、生物除臭、电气、自控、厂区总体等工程,具体现场内容由投标人自行优化。

项目分两阶段实施,其中一阶段预处理及污泥等公用部分按三期工程总规模6m3/d实施(其中设备按3m3/d),生化处理、深度处理主要处理单元按3m3/d实施;二阶段实施另一组处理规模为3m3/d的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的主要处理单元。

2)运营范围

项目的运营维护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具体内容如下:

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污泥处置含水率达到规定要求(60%)并按协议约定送至政府方指定处置地点,该地点暂按照不超过30公里计,此部分污泥外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后期因污泥处置地点发生变化,则污泥外运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同时对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及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修理以及设备大修及重置,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内相关标准。

6、项目合作范围及招标内容

BOT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社会资本,由中标人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方不参股。政府方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7、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本项目要求一阶段于20225月底开始进场,202211月底建成,12月通水试运行;二阶段计划于2026年开始建设,2027年通水试运行,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一阶段与二阶段运营期同时结束。

8、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具体表现为政府方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方式。

9、项目运作程序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具体运作程序如下:

1)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后,由实施机构与中标人签订《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中标人设立项目公司。

2)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3)根据以上协议约定(含补充协议),由项目公司承继中标人前期已与政府方签订的协议中权利义务。

4)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10、最高限价

本项目一阶段最高限价为1.5295/立方米。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参与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191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方提供一个污水处理3万吨/日及以上的项目业绩(业绩须包含投资、建设及运营,提供协议文本,时间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组成,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各方出资比例不得为零;

3)上述第234条资格条件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

4)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的出资比例、内部职责分工等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为准):

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2)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531900分。

2、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本次招标如存在相关的澄清、答疑和更正,将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及时公告,各拟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

四、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531900分。

2、开标地点:因疫情影响,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开评标不要求响应人到场,响应人可以通过“云直播”(递交投标文件时获取)观看开标现场情况。各投标人委派一名代表递交投标文件(要求在近期没有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区的旅行史,没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健康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提供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所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须在202253108:20-09:00(未在规定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拒绝接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证明原件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梅园路宣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后面停车库。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接收投标文件后,进行签到并编号。投标人即交即走,避免现场聚集。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见证人员全程参与。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授权委托人需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电话等方式远程询标,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如3次拨打电话仍无法联系到授权委托人的或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活动的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需全程佩戴口罩,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外地投标人需密切关注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遵守疫情防控进宣规定,合理安排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531900分。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或电汇(转账)

1)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我要投标”,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号:2610101021000203588071554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七、招标人

招标人: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

联系人:董科长

联系电话:0563-2833053

八、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5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563-3013100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

    话:0563-2833053

十、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2、技术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59

疫情防控承诺书.doc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bot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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