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宣城市陵西路停车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25 18: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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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

代理机构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5

项目名称

宣城市陵西路停车场工程

项目编号

XCS-GC-GK-2022061

开标时间

2022825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深圳市中科利亨车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富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鹤州社区洲石路743号深业U中心C901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495000 元,施工费报价28875000

工期(交货期):40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综合得分:99.51

项目负责人:林锦帆、江晴

相关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192200525、皖23413211018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1、铜陵市淮河路智能立体停车楼

2、宝安区人民医院新智能停车楼

3、重庆九龙坡政府智能停车楼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企业奖项:铜陵市淮河路智能立体停车楼-铜都杯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宣城瑞兴建筑有限公司、卓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701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485000 元,施工费报价30502000

工期(交货期):40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综合得分:87.44

项目负责人:王俊、吴昊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131104297、皖23416160293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企业奖项:/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杭州福瑞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顺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传承博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塘苗路18号(华呈现代产业园)33501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475000 元,施工费报价30479000

工期(交货期):400日历天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综合得分:87.40

项目负责人:孙永宏、陈飞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153103014、皖23413156100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企业奖项:/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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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示时间

2022826日至202282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30250110563-202592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30132330563-261661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3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xls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2-08-25 18:54:48

  • 中心审核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2-08-25 18:59:02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