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郎溪十字园区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环境整治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郎溪县思创科技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钟梅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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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科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中房朗润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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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郎溪十字园区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环境整治工程)EPC |
项目编号 |
LXX-GC-GK-2024534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聚好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新中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通站路茶城11幢3#、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莫干山路武林巷1号易盛大厦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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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180000.00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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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天,施工工期 5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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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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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4.8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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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周许清(施工负责人)、高斌(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皖234172173532、G3300307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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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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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南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隆顺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通站路茶城11幢3号、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2栋2单元7层7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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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180000.00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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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天,施工工期5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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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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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4.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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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汤传龙(施工负责人)、李振铭 (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皖234212188534、(17)93453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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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环境卫生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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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荣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贝天丰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涛路156号、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迎宾大道49号御泉居8号楼2层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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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180000.00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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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天,施工工期5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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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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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3.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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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梁晨(施工负责人)、余茂辉(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皖234212118415、(17)93453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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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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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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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无 |
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1865639770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1875633277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7035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0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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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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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科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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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4-04-24 18: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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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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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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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04-24 18: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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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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