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工矿区)广德市新杭镇长广老旧设施改造提升及加固工程(一期)总承包及运维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中“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内“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施工费付款:经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核后每月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的进度款,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的价款的80%,完工结算经第三方审核后支付至最终审核结算价格的 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且工程档案归档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可采用“银行保函(连带责任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纸质、电子)”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完工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 100%。上述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的,退还时均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更改为:施工费付款:经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核后每月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的进度款,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计量价款的 80%止付,完工结算经第三方审核后支付至最终审核结算价格的 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且工程档案归档后一次性付清)。如承包人采用保函(纸质或电子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缴纳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工程结算款以审核报告为准。上述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的,退还时均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注:此补遗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广德市新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纪元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7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3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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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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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新纪元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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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4-04-07 14: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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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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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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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04-07 15: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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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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