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绩溪县G330灾害防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9 15: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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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绩溪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绩溪县华阳镇扬之南路21号

代理机构

名称:黄山景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生态工业园区清凉峰路17号

项目名称

绩溪县G330灾害防治工程

项目编号

JXX-GC-GK-2024520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08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鑫晟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紫云路交口云峯中心商业S2-222室

投标报价:3234274.83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分

项目负责人:陶露露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8190364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项目总工:聂庆  公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锦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茅岭路东侧东湖茗院1幢2单元804室

投标报价:3231517.53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95分

项目负责人:余成宏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6219201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项目总工:王宁宁 公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干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488号2幢702室

投标报价:3231655.06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95分

项目负责人:郝庆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21210938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项目总工:周金权  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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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安徽禾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创地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广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晧顺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升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均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未加盖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专用章或电子执业章,否决其投标。 

2. 安徽皖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未加盖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专用章或电子执业章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故否决其投标。

3. 安徽铭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未见项目总工社保资料,故否决其投标。

4.安徽华之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未见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及社保资料,故否决其投标。

5.安徽双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未见项目经理交安B证,且提交的项目总工职称证书未见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故否决其投标。

6.宣城市志和建设有限公司、铜陵市天资建设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未见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项目经理交安B证,故否决其投标。

7.安徽绩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富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未见中小企业声明函,故否决其投标。

8.贵州中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双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交安B证有效期过期,故否决其投标。

9.安徽福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水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宣城市兴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固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未见项目经理交安B证,故否决其投标。

10.安徽益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诚信承诺书内容与本项目内容不符,故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2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燕工,联系电话:0563-815274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63-527588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17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2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黄山景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4-04-09 14:11:12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4-04-09 15:08:05

    • 办理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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