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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徽宇杰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03 12: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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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数资记【2023】22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宇杰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不良行为:在广德市2023年度第三次标后履约检查中,安徽宇杰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工业大道延伸段道排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第十条及其认定标准第11条。
记录分值:13.0分(累计记分18.0分)
披露期:6个月(2023年11月03日-2024年05月02日)


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3-11-03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