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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徽中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08 12: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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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公管函〔2023〕38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中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绩溪县2023年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临溪镇污水治理项目)于2023年9月11日开标,安徽中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 号)及其认定标准第2条
记录分值:10.0分(累计记分10.0分)
披露期:3个月(2023年11月08日-2024年02月07日)
望各投(中)标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规范投标行为(标后履约行为),共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特此通报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3-11-08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