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宇杰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发布时间:2024-05-03 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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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公管函〔2024〕6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宇杰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技术负责人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 号)及其认定标准第12条。

记分分值:2分(累计记分20分)

披露期6个月(2024年05月03日-2024年11月02日)

  

              2024-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