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永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发布时间:2024-04-26 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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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公管函〔2024〕19号

 

被记录单位江苏永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季度考勤到岗率不足50%。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 号)及其认定标准第12条

记分分值:6分(累计记分12分)

披露期3个月(2024年04月26日-2024年07月25日)

  

              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