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泾县黄村镇沙元村李建国、李云海、徐国强三户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告第十五和第十七项澄清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08 08:00 浏览:
【 字体:    
020001002 58dcbc54-e136-4101-855b-14402632d9fb


现将《泾县黄村镇沙元村李建国、李云海、徐国强三户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告》第十五和第十七项更改为


十五

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流转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土地流转合同》的;

4)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

 

 

十七

联 系

方 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黄鑫瑶,联系电话:15155572627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  玲,联系电话:13865375235

技术支持

本场竞价会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400-850-33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