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水阳镇原银光小学五年期限承租权变更公告
我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 宣州区水阳镇原银光小学五年期限承租权交易公告”,应出租方(宣州区水阳镇银光村民委员会)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将公告第七条:“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天平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至出租方宣州区水阳镇银光村民委员会指定账户,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足额交纳租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变更为“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天平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五年全部租金至出租方宣州区水阳镇银光村民委员会指定账户,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足额交纳租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二、将公告第八条第一点“上述房产承租期限为五年,租金一年一付,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缴清第一年的租金。年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第五年递增3%。”变更为上述房产承租期限为五年,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缴清五年全部租金。年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第五年递增3%。”
三、将公告第八条第二点“竞得人按约定付清第一年全部租金后,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原银光小学交于竞得人租赁使用。”变更为 “竞得人按约定付清五年全部租金后,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原银光小学交于竞得人租赁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天平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0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