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供应商):
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切实减轻投标企业和供应商负担,我局已于2018年7月9日发布通知,要求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投标企业(供应商)未及时前来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现再次通知,请广大投标企业(供应商)于2019年8月31日前携带相关材料至我局财务科办理退还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 丽, 联系电话:0563-4116022。
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019年7月16日
附件:中标(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