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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积极转变监管理念 突出事中事后监管
  【信息时间:2021-02-18 13: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年来,绩溪县公管局深入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监管重心逐步向事中事后环节转移,在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同时,不断规范交易行为和履约过程,积极构建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一是精简进场交易材料。除法律规定的必要材料外,其他材料一律不再要求提供。交易文件由招标采购单位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编制,不设审查环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依法实行备案制,采购文件一律不审查、不备案,进一步强化招标(采购)人的主体责任。

二是交易环节加强监管。实行交易过程“三张表”制度。每个交易项目开标评标均派工作人员参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招标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严格执行“一标一评”,发现不良行为及时记录。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手段,实行信用联合奖惩。

三是强化标后履约管理。率先将“安康码”考勤系统应用到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监管活动中。实行人脸识别、定位管理考勤,着力解决借用资质投标,以及主要管理人员长期不在岗、任意变更管理人员等违法行为。中标人考勤投入零成本,实现智慧监管功能的同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