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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行全链条闭环管理
  【信息时间:2021-09-18 08:5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有效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绩溪县公管局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监管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行标前、标中、标后链条式、封闭式全过程管理,力求把每个项目都建成阳光工程、防腐工程、民心工程

一是落实标前防范责任。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取消招标文件审查备案,要求项目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市场竞争状况,编制招标方案,严格执行《宣城市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和造价备案制度,确保科学、规范、有效地组织实施招标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价)、投标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对照规范、规定进行全面论证。

二是规范标中过程管理。对发出招标文件项目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管全流程各环节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全程公开,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监管建议有效堵塞监管漏洞。委派人员现场见证监督开标评标过程规范评标专家抽取,评标期间确定专人对评标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实行评标专家独立评审,确保评标全过程保密进行,同时,全程录音录像备份存档备查。积极争取引入在线预警分析模型开展在线监测,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实现在线受理答复异议、投诉,会同招标人、行业监管部门及时受理答复异议投诉事项,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标后履约随机抽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的履约情况、工期进展情况、关键人员到岗情况等进行检查,严查擅自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形,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同步归集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交易与履约两场有效联动,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部门依法依规及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