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郎溪县2023年6-8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11 11: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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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营商环境招标投标领域季度评议要求,县公管局成立检查小组,对我县20236-8月份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是否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否规范使用国家或省、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三)是否强制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履约、质量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是否存在以下壁垒:

1.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2.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3.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

4.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

(五)是否存在其他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差异化待遇的情形。

二、检查结果

随机抽取19个项目,其中房建市政领域项目9个、交通领域项目1个、水利领域项目8个、其他领域1个,检查未发现问题。

我局已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监管方式,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请各招标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代理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提高招标文件编制水平,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保障项目顺利交易。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3年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