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关于开展不定期标后履约联合执法检查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22 10: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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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

为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管理,根据宣城市公管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公管〔202127号)等相关规定,按照《郎溪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县数据资源局(县公管局)会同县纪委、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组建标后联合执法调查组,于2024年1月23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取项目,开展不定期标后履约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 S203梅四路(定埠至界岭段)美丽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Ⅱ标段(建设单位:郎溪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施工单位:安徽宝驹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洹上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依据投标承诺组建施工项目部、工程进度正常、关键岗位考勤人员在岗或有请假手续。

存在问题:考勤未达时序进度。

整改措施: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履职,提高考勤率。

2. 郎溪县荡南湖泵站工程(建设单位:郎溪县水利局,施工单位:安徽同济水电建安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依据投标承诺组建施工项目部,工程进度正常,关键岗位人员在岗或有请假手续。

3.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郎溪县姚村镇智慧红色旅游基地(乡村振兴)建设工程EPC项目(建设单位:郎溪县姚村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上海景域鲸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依据投标承诺组建施工项目部,工程进度正常。

存在问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和施工员不在岗且无请假手续,考勤未达时序进度。

处理结果:根据宣城市公管局《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对施工单位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11分。

4.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郎溪县姚村镇智慧红色旅游基地(乡村振兴)建设工程EPC项目监理(建设单位:郎溪县姚村镇人民政府;监理单位:安徽中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依据投标承诺组建项目监理部,工程进度正常。

存在问题:3个监督员不在岗且无请假手续,考勤未达时序进度。

处理结果:根据宣城市公管局《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对施工单位安徽中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分。

5. 郎溪福寿园工程建设项目EPC(建设单位:郎溪福寿园服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郎溪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依据投标承诺组建施工项目部,工程进度正常,关键岗位人员在岗。

6. 郎溪福寿园工程建设项目EPC监理(建设单位:郎溪福寿园服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合同已签订,依据投标承诺组建项目监理部,工程进度正常,关键岗位人员在岗。

上述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应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考勤未达时序进度的施工企业,要及时开展约谈,督促企业按照招标约定进行考勤,抓紧跟上时序进度;对达不到时序进度的已完工项目,在退还保证金时,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扣除保证金,确保企业诚信履约。县公管局要高度关注问题整改,适时不定期组织对存在问题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严格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