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国市2023年12月、2024年1-2月工程建设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12 16:0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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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营商环境招标投标领域季度评议要求,对我市2023年12月、2024年1-2月份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是否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否规范使用国家或省、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三)是否强制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履约、质量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是否存在以下壁垒:

1.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2.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3.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

4.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

(五)是否存在其他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差异化待遇的情形。

二、抽查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024年1-2月,我市纳入抽查范围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共21个,随机抽取21个项目,其中房建市政领域项目10个、交通领域项目5个、水利领域项目3个及其他领域3个。

三、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发现存在问题的招标文件1个,具体如下:

宁国市河沥溪片区、高铁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编号:NGS-GC-GK-2024507)招标人: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国市津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勘察、设计一次总体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处理情况: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发放监督意见书。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对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记5分处理。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