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四季度土石方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1139
二、项目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四季度土石方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以下供应商地址和成交金额与供应商名称的顺序一一对应):安徽强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宣城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莲花塘小区20幢1室、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昭亭南路宣城亚夏汽车商城北部组团4幢122号
成交金额:土石方单价:4.98元/m3,清表单价:0.01元/m2;土石方单价:5.48元/m3,清表单价:0.01元/m2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崇新、朱建华、王义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成交供应商每家分别缴纳代理费130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宝城路与鸿越大道交叉口、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2626922、0563-261661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宣城市宝城路与鸿越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3-2626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联系方式:0563-2616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秀工
电话:0563-2626922、0563-26166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第四季度土石方项目 定稿.doc安徽强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主要标的信息.pdf宣城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标的信息.pdf安徽强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宣城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