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宣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及功能提升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宣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及功能提升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2181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及功能提升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合肥德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洞庭湖路 3086 号滨 湖假日花园 A1 幢 2405 室
成交金额:83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室内全彩显示屏 |
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
1、净显示尺寸不低于4.5米宽*3.15米高; 2、像素间距:≦1.86mm; 3、模组分辨率:≧172点*86点; 4、点密度:≧288906点/ m²; 5、模组尺寸:≦320mm×160mm; 6、最大亮度:≧811.5cd/m²; 7、视角:≧178°/178°(水平视角/垂直);平整度:≤0.06mm;亮度均匀性:≥99%;色度均匀性:±0.002之内;对比度:≧20000:1; 8、防护等级:≧IP6X; 9、刷新率:720Hz-4620Hz;换帧频率:≥60Hz; 10、屏体色温:1000K~20000K可调; 11、亮度调整:支持随环境照度的变化自动调整亮度的功能; 12、逐点校正:支持单点亮度色度校正功能,校正后亮度损失<7.3%; 13、远程监控:可实现远程监督控制,对可能发生的潜在故障记录日志,并向操作员发出警报信号; 14、接口支持:可支持包含但不限于SDI/VGA/DVI/HDMI/RGBHV/CVBS/DP/ HDBase-T/光纤/网络等接口/复合视频信号/HDTV输入; 15、寿命典型值:≥120000h 16、最大功耗:产品每平米最大功耗≦312.6W/㎡, 17、平均功耗:≦106.3W/㎡; 18、稳定性试验:设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168h, 不应出现电、机械或操作系统的故障; 19、依据GB/T11463-1989规定,LED显示屏的平均失效间隔工作时间MTBF≥100000h; 20、电源性能符合工作电压100-240V/AC(50-60Hz),功率因数(PF)≥98%,转换效率≥90%,支持欠压、过载、过流、过温、短路保护; 21、整机阻燃依据标准,阻燃等级符合V-0级标准;11141-2017标准C级,投标时提供由权威的第三方CNAS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2、亮度均匀性等级满足SJ/T11141-2017标准的C维; 23、干扰光符合GB/T36101-2018标准LED显示屏亮度要求限值标准; 24、为保证屏体灯珠的焊接强度,灯珠不易因轻微碰撞而损伤,在显示面以水平夹角45°的方向施加推力100N,灯珠未破碎或脱落; 25、为保证屏体拍摄时减轻摩尔纹的影响,显示屏支持抑制摩尔纹功能,减轻摩尔纹视觉主观效果80%; 26、为保证显示屏画面播放流畅度,LED显示屏画面延时≤1ms; 27、为保证显示屏的室内工作噪声,显示屏需要满足1米距离时的声压≤20dB; 28、为保证LED显示屏的可靠性,屏体表面硬度需要≥4H; 29、为保证屏体运行中掉电对屏体参数的影响,投标产品的LED显示屏具有掉电存储功能,不丢失数据,上电自动恢复,无需重复配置; 30、为保证LED显示屏的颜色表现能力,屏体的色域空间覆盖率≥122%YIQ(NTSC)和覆盖率≥173%YUV(PAL); 31、LED显示屏箱体的材质符合GB/T15115-2009国标YL113标准,支持采用镁铝合金压铸一次成型工艺、无风扇、无孔防尘、静音设计; 32、产品LED显示屏运输应满足GB/T4857.23运输包装件的要求; 33、招标人保留测试权力,在中标后,签订项目合同时要求提供样机进行上述功能要求的逐一测试验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 之日起60天之内正式 运行。 维护服务期:项目正 式验收后质保5年(60 个月)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品牌、规格型号: 创维、KXS18 |
后续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飞、吕凡波、王后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100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3029916、0563-30132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
联系方式:0563-3029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邮箱:1121990501@qq.com
联系方式:0563-301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科长、秀工
电 话:0563-3029916、0563-30132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6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19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2-12-26 13:38:06
-
-
中心审核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2-12-26 14:56:41
-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1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