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安徽省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宁国段监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1034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宁国段监理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桂社区居民委员会云桂路144号首层
成交金额:工程施工中标价的1.05%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魏纪清、丁松、田月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金额:人民币9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即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1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工程宁国市建设管理处、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23号、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0563-4011032、1875631255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工程宁国市建设管理处
地 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23号
联系方式:鄢女士、0563-4011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庾女士、18756312553;金女士、15385631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鄢女士、庾女士
电 话:0563-4011032、1875631255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pdf
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工程宁国市建设管理处 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