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2101A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广告服务采购项目-港口园区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恒信广告经营部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东风路新业商贸街A区1幢06号
成交金额(费率):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广告服务采购项目-港口园区 服务范围:宁国市港口园区的广告宣传服务、户外大牌、交通指示牌、灯杆旗、小型即插式宣传牌等宣传载体新增设置、维护拆除;特定任务(如城市管理、文明创建、广告服务、氛围营造等)的氛围的整体设计和制作;创建宣传品(海报、单页、纸杯、布袋等物品)的设计和制作;举办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所需要的广告服务;因大型活动保障需要临时增加的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3年(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晓文、吴芙蓉、张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33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钓鱼台路1号、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0563-4178139、1816433201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宁国市钓鱼台路1号
联系方式:项先生、0563-4178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18164332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先生、唐先生 电话:0563-4178139、181643320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最终报价书
5.业绩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4日
二次报价书(恒信).pdf
业绩.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恒信).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恒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