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城区住宅小区电瓶车充电棚建设采购项目(二次)成交供应商更改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泾县城区住宅小区电瓶车充电棚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JX-CG-XJ-2019040
3、招标方式:询价转为竞争性谈判
4、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3日
5、开标日期:2019年6月10日
6、更改中标供应商情况说明:泾县城区住宅小区电瓶车充电棚建设采购项目(二次)(JX-CG-XJ-2019040),经谈判小组推荐,候选供应商排序为依次为合肥天生钢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臻万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合肥天生钢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为了保证泾县城区住宅小区电瓶车充电棚建设项目能依照县政府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按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采购人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浙江臻万科技有限公司为泾县城区住宅小区电瓶车充电棚建设采购项目(二次)(JX-CG-XJ-2019040)成交供应商。且浙江臻万科技有限公司承诺能够按照其投标文件及谈判内容和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8、中标供应商名称:浙江臻万科技有限公司
9、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41弄23号2幢527室
10、中标金额:873306.00元
11、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电瓶车充电棚建设 |
G10豪华版云享充电桩 |
3654㎡ |
239元/㎡ |
12、采购人名称: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956607895
13、采购机构名称: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泾县财富大道财富家园1幢12号
联系人:王兵
联系电话:18756346222
14、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15、公告期限: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5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安徽省泾县财富大道财富家园1幢12号,联系电话:13956607895、1875634622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联系人:卫先生,联系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
附件:
【询价文件】泾县城区住宅小区电瓶车充电棚建设采购项目(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