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泾县汀溪乡农村清洁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泾县汀溪乡农村清洁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JX-CG-GK-2019050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月24日
5、开标日期:2019年8月16日
6、中标供应商名称:泾县汀溪志祥环境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7、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泾县汀溪乡政府环卫所办公室
8、中标金额:506900.00元
9、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10、评审委员会名单:张国宪、陈朝阳、杨小军、章昭茹、徐强(招标人评委)
11、招标人名称:泾县汀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汀溪乡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3865356338
12、采购机构名称: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绿阳后街
项目负责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15856352638
13、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14、公告期限: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19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汀溪乡人民政府、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汀溪乡、泾县绿阳后街,联系电话:13865356338、1585635263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联系人:卫先生,联系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泾县汀溪乡人民政府
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