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2022年旌德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次(乌叶路)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DX-CG-TP-2022025
二、项目名称:2022年旌德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次(乌叶路)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新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治安西路41号
成交金额:2311970.4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 称:2022年旌德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次(乌叶路) 施工范围:该项目位于旌德县蔡家桥镇,乌叶路全长6.358km,工程内容包括加宽部位土石方开挖回填、路基C20砼挡墙浇筑、加宽段级配碎石垫层、土工格栅铺设,其余路段老路病害处理采用10cm级配碎石+18cm厚C35砼基层,道路沿线圆管涵及盖板涵铺设及接长。 施工工期:9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倪宗祥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234212108720)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永宏、毕光银、曹志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2002]1980号文件及[2003]857号文件规定和标准收取.金额:15347.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西门中路、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联系电话:15715639366、1895636611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63-86037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旌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西门中路
联系方式:15715639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联系方式:1895636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5715639366
十、附件:
(定)2022年旌德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次(乌叶路)-2021修订版参考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