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涉及评标专家内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1 16:3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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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评标专家: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净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环境,现将涉及评标专家的重点整治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或评标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者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二、评标专家敷衍塞责随意评标;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 群等网络通讯群组。

三、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

请各位专家严格遵守招投标活动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评标行为,公平公正履行评标义务。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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