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把好“三个关口”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发布时间:2024-04-25 09: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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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绩溪县公管局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业务培训,严格监督管理等多项措施规范招标代理行为,营造更加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为推动全县项目顺利建设提供交易保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把好招标文件编制关。悉心指导代理机构依法依规编制招标文件,一方面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编制,同时又要符合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示范文本的格式和要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规定,不得违规设置隐性壁垒,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异议,要认真核实情况,并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今年以来我局在抽查挂网的招标文件过程中发现问题共发出监督意见书3份、提示函1份,并督促落实整改及时反馈。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把好代理机构素质关。面临招标投标涉及领域范围广,法规政策较多的客观实际,绩溪县公管局通过每两个月不少一次的业务培训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叉互查开展代理过程“回头看”,学习传达最新政策文件,强化数据推送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具体工作要求,互查代理项目从招标公告挂网到合同公开包括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和规范。通过业务培训、从业人员素质教育、交叉互查,正确引导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切实提升代理综合水平。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代理机构业务培训2次,参训人员达43人次。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把好考核评价关。绩溪县公管局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一标一评”评价机制,每月上网通报代理服务质量等信息。同时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优选制度,将代理机构的业绩、信用、人员配备等因素,以及监管部门披露(通报)的代理服务质量等信息作为招标人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依据。对因不良行为被监管部门通报或披露且在披露期内提示审慎选择。今年以来,依据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对代理机构记分2家,并进行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