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结束]宁国市宁阳新苑二处房产叁年期限承租权网络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08: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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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GSCQ23055

受宁国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

序号

房产位置

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起始价

(元/年)

原租赁合同

到期时间

1

宁阳新苑B-1004

181.06

3

25788

2023.7.31

2

宁阳新苑D-1004

183.96

3

33840

2023.7.6

备注:1、本场竞价会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850-3300

2、加价幅度为每次1000/年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凡对本公告网络竞价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2023614日至2023625日。

3、报名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竞买承诺书签字版;

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参与竞买的:

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竞买承诺书签字版;

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四、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5000/标的。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62516时,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交易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3、保证金及银行账号:

   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宁国支行

   号:34001756408053011290

4、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

2)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市民之家6楼)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4)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或经出让人确认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市民之家6楼)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五、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625下午16时止(工作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2、联系人:邵先生,联系电话:15956391618

六、网络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网络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宁国市宁阳新苑二处房产

年期限承租权

(详见公告第一条)

202362610

202362710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

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协议书: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宁国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年租金的0.92%向拍卖人支付佣金(每个标的按该比例计算佣金不足500元的按500元交纳),佣金须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宁国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并按合同约定将租金缴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协议书》和交纳租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如重新拍卖,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特别说明:

1、本场网络竞价会竞价公告的数据由出租方宁国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竞买人应事先对标的仔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2、承租期内由竞得人自行安装消防设施,采购消防器材。

3、在承租期内,物业费、水电费、等各种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资产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设施,如装修(装饰)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须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方可施工,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租赁期满,如承租人不再租用,应保持房屋完好,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所有的装修(装饰)部分的任何补偿责任。

4、本次公告中出租的房屋,承租人在经营期间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音、刺激性气味等扰民污染项目,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5、其他事项按与宁国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书》约定办理。

6、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网络竞价须知》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安徽银泰拍卖有限公司

                                       2023614

竞买承诺书.pdf
授权委托书.pdf
网络竞价须知.pdf
租赁协议(样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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