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告]宁国市城区30年建筑垃圾(不含装潢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及涉及的部分资产出让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NGS-CQ-JJ-2024611
受宁国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列表:
标 的 信 息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竞价阶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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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城区30年建筑垃圾(不含装潢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及涉及的部分资产(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
1373.09万元 |
20万元 |
加价幅度为每次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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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本场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竞买申请(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竞买人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止(工作时间)。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自然人参与竞买的:(可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支付宝、皖事通等登录方式)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3)竞买承诺书签字版(原件);
(4)退还保证金声明函(原件)。
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选择CA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3)竞买承诺书签字、盖章版(原件);
(4)退还保证金声明函(原件);
(5)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账号及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6时止,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网上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2、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宁国支行
账 号:6232811760000030867
3、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如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缴纳造成的竞买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请各竞买人在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务必向银行柜台说明,办理电汇或转账业务、非现金存款,须有交款人账户信息,以便退还竞买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如竞买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缴纳,将造成报名审核时不能确认该保证金是谁缴纳,故无法审核报名,报名审核不通过)。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公告发出后,凭《退还保证金声明函》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4)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竞得人凭借付清成交价款的交款凭证或协议,持《退还保证金声明函》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五、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16时止(工作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2、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9156277289
六、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 的 名 称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宁国市城区30年建筑垃圾(不含装潢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及涉及的部分资产(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
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及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将佣金(按9800收取)支付到拍卖公司账户。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宁国市城市管理局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等。
3、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和未按约定支付各项款项的,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违约责任。如重新组织竞价,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交易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竞价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九、特别说明:
1、本场网络竞价公告的信息由委托人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本次交易标的未进行拆除作业,网络竞价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拆除并承担所有费用。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尤其是对标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本标的的一切现状,委托人、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2、委托人在竞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3日内以实物现场现状为准对成交标的物进行移交,标的具体种类、规格、数量、质量以实际交付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
3、本公司及委托人对标的的完整性、功能性不提供品质保证,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不提供售后服务,且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其他事项按与委托人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委托人移交网络竞价标的后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4、竞得人负责现场扬尘治理、避免道路污染,做好治理措施,对现场存放的标的物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覆盖,达到环保局、交运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竞得人确保按照相关部门相关要求、标准对装运车上的标的物进行覆盖,所有车辆出场须经过过水池并进行冲洗,对装运车辆轮胎等部位进行清洗后再上路运输。若因扬尘、道路污染等问题,出让方一经发现按照3000元/车次的标准对竞得人进行经济处罚。如竞得人因扬尘、道路污染等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自负,另出让方将按照3000元/车次对竞得人进行经济处罚。上述经济处罚出让方有权从竞得人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完毕当日,合同自动解除,竞得人应立即停止装运,剩余标的物及货款归出让方所有。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让方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5、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网络挂牌竞价须知》等全部文件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宁国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及资产租赁合同(样本).doc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29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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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代理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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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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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4-11-19 1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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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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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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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11-19 13: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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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1小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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