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告]208省道延伸段(榔桥至茂林段)公路建设工程(K9+450-K20+082)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工程结余土石料中坚石(夹泥质粉砂岩)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9 11: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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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泾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X-CQ-JJ-2024566

二、标的基本信息列表

 的 信 息

起始总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价阶梯

208省道延伸段(榔桥至茂林段)公路建设工程(K9+450-K20+082)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工程结余土石料中坚石(夹泥质粉砂岩)

44.4702

10

加价幅度每次2000元或其整数倍

技术支持

本场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四、竞买申请:

1、竞买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拍卖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竞买申请(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竞买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0916时止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自然人参与竞买的(可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皖事通等登录方式):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可选择CA登录或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

1)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3)授权竞买的,须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五、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万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120916:00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交易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3、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营业部

  号:122700010400297470000000386

开户行: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号:20000327748510300000026110860


4、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缴款方式,如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缴纳造成的交易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请各竞买人在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务必向银行柜台说明,办理电汇或转账业务、非现金存款,须有交款人账户信息,以便退还竞买保证金。”

2)汇款人要求: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如竞买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将造成报名审核时不能确认竞买保证金由谁交纳,故无法审核报名情况,报名审核将视为不通过)。

5、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要求:

1)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2)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支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成交总价20%(取整)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将《转让合同》原件送至拍卖公司留存备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六、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0916时止。

2、标的展示地点:方村堆放点。

3、联系人:女士(13956603585吕先生18705634186)。

七、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

序号

标的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1

208省道延伸段(榔桥至茂林段)公路建设工程(K9+450-K20+082)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工程结余土石料中坚石(夹泥质粉砂岩)

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至

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八、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底价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转让合同:竞得人须在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支付该项目评估、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按转让合同上约定的时间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成交总价成交总价的20%取整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同出让方签订《转让合同》或未按时支付成交价款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佣金从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如再行组织交易,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竞价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特别说明:

1、本拍卖标的的数据由泾县交通运输局提供,仅供参考。如标的数据与实际交付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及佣金。

2、本场网络竞价会竞价公告的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交易成交后,标的按现场现状为准进行移交,具体数量、品质以实际交付为准。本次交易标的数量为预估量,若最终实际交付的数量与本公告数量有出入的,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多不退,少不补。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进行了解,尤其应当对本次交易标的的品质和成分含量、有可能存在的数量误差及开挖条件、挖运路线和挖运环境充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所意向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成分含量、数量误差、开挖及运输条件、环境及其他一切因素),出让方、交易中心、本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负。

3、竞得人须在成交当日竞得人安排工作人员进入堆放现场进行看管,如因看管不严造成标的物数量减少,相关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进场看管标的物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和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得人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包。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转让合同》,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出让方将拍卖标的交付竞得人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竞得人按出让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出让方交付的土石混合料外运工作,经出让方验收合格无违约行为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7、竞得人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挖运等工程,竞得人须及时装运堆放在临时堆放点的标的物,如竞得人未及时装运导致环保、水保等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未如期完成,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应立即停止装运,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标的物及货款归出让方所有。竞得人每日装运需要先报经出让方同意擅自装运的一律视为偷运、盗运。出让方不定期与公安部门联合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核查,一经发现存在以上情形的,出让方在将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每车次扣除5000元,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出让方有权终止合同。竞得人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让方经济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8、竞得人不得装运本次拍卖标的以外的任何物资,装车工作由竞得人负责,装运过程中若出现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一切责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9、竞得人负责现场扬尘治理、避免道路污染,做好治理措施,对现场存放的标的物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覆盖,达到环保局、交运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竞得人确保按照相关部门相关要求、标准对装运车上的标的物进行覆盖,所有车辆出场须经过过水池并进行冲洗,对装运车辆轮胎等部位进行清洗后再上路运输。若因扬尘、道路污染等问题,出让方一经发现按照1000元/车次的标准对竞得人进行经济处罚。如竞得人因扬尘、道路污染等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自负,另出让方将按照1000元/车次对竞得人进行经济处罚。上述经济处罚出让方有权从竞得人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完毕当日,合同自动解除,竞得人应立即停止装运,剩余标的物及货款归出让方所有。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让方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10、竞得人在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车辆“四证一险”和运输路线给出让方和交管部门备案,所有车辆必须证照齐全。

11、出让方将拍卖标的交付竞得人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2、竞得后自行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运输,在进场运输前竞得人须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并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运输,严禁超载超限,装运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出让方和宣绩高铁施工单位有序进出场。装运时,必须严格遵照拍卖文件相关条款、出让方及宣绩高铁施工单位要求操作执行,服从出让方管理,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转让合同》,且不承担竞得人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竞得人需做好防护和安全措施,确保装运过程安全,运输道路及周边环境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整个装运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理、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负,拍卖人和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竞得人在运输过程中,若出现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限、超载、泄漏承运货物污染道路且未及时处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出卖人将按照1000元/车次标准进行处罚,罚金由出卖人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多次出现上述情形的,出卖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卖人经济损失,竞得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14、为保证本次拍卖公平、公正,相关当事人不得私下串通作弊、恐吓利诱阻碍他人竞价,否则,出让方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15、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的,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6、如竞得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出让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含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17、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转让合同》(样本)及《网络竞价须知》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安徽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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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9 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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