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华阳镇西区加工厂场内库存成品料拍卖二次变更公告
各意向竞买人:
我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绩溪县华阳镇西区加工厂场内库存成品料拍卖公告》(项目编号:JXX-CQ-PM-2024524),应委托方要求于2024年6月6日发布了《绩溪县华阳镇西区加工厂场内库存成品料拍卖变更公告》。现根据委托方要求,在《变更公告》的基础上,针对拍卖公告第五条竞买保证金第5点的第(2)款和第八条合同履约保证金、价款结算方式及要求第2款作如下变更:
原公告第五条竞买保证金第5点第(2)款为:
(2)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成交总价20%(取整)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买卖合同》原件送至拍卖公司留存备查并付清拍卖佣金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现更改为:
(2)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清第一批次200万元成交价款和成交总价20%(取整)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买卖合同》原件送至拍卖公司留存备查并付清拍卖佣金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原公告第八条合同履约保证金、价款结算方式及要求第2款为:
2、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次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标的总数量交纳全部成交价款(成交单价×标的总数量)至出让方指定账户。竞得人由于自身原因未如期足额交纳成交价款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按5000元/天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由出让方从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7日仍未交清的,出让方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方有权从竞得人已交纳的费用中扣除不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后,剩余金额无息退还给竞得人。
现变更为:
2、成交货款=成交单价×标的总数量,按照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竞得人应在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次支付第一批次200万元成交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出让方收到货款后开始发货。当支付的第一批200万元货款不足10%时,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成交单价×标的总数量)-200万元】至出让方指定账户。竞得人由于自身原因未如期足额交纳成交价款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按5000元/天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由出让方从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7日仍未交清的,出让方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方有权从竞得人已交纳的费用中扣除不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后,剩余金额无息退还给竞得人。
原拍卖公告后附的《拍卖规则》《买卖合同》(样本)作相应变更。请各意向竞买人报名时上传本变更公告后附《拍卖规则》。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拍卖规则 - 二次变更.doc
买卖合同(样本) -二次变更.doc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0分0秒
-
拍卖代理提交
-
提交人:
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4-06-14 15:30:19
-
-
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4-06-14 15:40:57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