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说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执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文件要求。]
栏目说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
栏目说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要求的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项目。
栏目说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要求的资产股权、环境权交易和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等项目。
栏目说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要求的林权交易、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等项目。
栏目说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且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栏目说明:本栏目不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土资源及产权类项目。
项目交易活动中的监管及投诉等由项目实施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或监管部门负责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