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交易项目评标专家抽取有关要求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公管局、交易中心,广德市数管局,招标代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交易项目评标专家抽取,促进交易项目高效评审,提高评审质量,现将评标专家抽取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做好开评标活动充分准备,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特殊项目或本地专家资源较少的专业应提前安排采用远程异地方式开展评标活动或在开标前一天(但不得早于开标前24小时)从异地抽取评标专家。
二、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交易中心见证人和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方可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三、交易项目如有招标人代表参加评审,招标人代表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代表参与评标活动的通知》(宣公管函〔2020〕17号)规定要求,且在评标专家抽取前将介绍信(或委托函)及招标人代表信息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四、交易项目所抽取的评标专家专业类别须符合项目特点及专业要求,不得借专家资源少、项目要求不高等理由抽取与项目特点不相符的评标专家类别,且抽取时不得将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扩大至二级类别。
五、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评审活动开始前应仔细核对专家信息,避免出现专家错入评标室情形。
六、异地抽取评标专家应严格执行上级及本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原则上不得从中高风险地区抽取评标专家。
七、为扩充评标专家资源,实现信息共享,鼓励交易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开展评标活动。
八、采用远程异地方式开展评标活动的交易项目,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制定远程异地评标活动预案,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告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及交易中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