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结束]安徽省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2401号等两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09: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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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

2401等两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宣自然资规告〔202414

经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编号2401号等两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基本情况

2401地块位于:鸿越大道与锦绣路交叉口西南角,出让面积156316平方米。

GY2402地块位于: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人和路与怀仁路交叉口西南角,出让面积为4720平方米

本次公开出让的2401地块以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地上杆线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若有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本次公开出让的GY2402地块系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交易地块,由委托方负责交地,地块以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地上杆线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若有地下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勘验、迁移,委托方负责协调。

上述地块的建设要求需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开发建设意见书等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执行(详见出让文本)。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点及竞买保证金等概况



三、本次出让条件及要求

(一)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宣城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237号),2401号地块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市政府确定的市属国有全资企业(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依法缴纳易地建设费。

(二)根据“关于印发《宣城市加快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改革实施方案》”(宣自然资规函〔2022444号)的通知和规划条件要求,2401号地块受让人应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方可交房。

(三)根据规划条件和开发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2401号地块配建要求:1)受让人应负责规划总用地范围内绿化及水系的设计与建设。(2)地块中水系应在规划总用地范围内,采用暗涵方式,且满足11.7m/s流量;水系线型可根据下一步修详规方案适当调整;建筑退让管涵不应小于5m

(四)根据《关于印发<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建房〔202340)》文件要求,结合市教体局和市民政局反馈意见:2401号地块属飞彩街道莲花塘社区管辖,小学学区拟为八小,初中学区拟为市六中新港校区初中部。最终学区以宣州区当年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市区学校学区划分为准。

(五)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推行工业用地多元化供应方式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自然资权〔20231号)要求,工业用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根据委托方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委托函,GY2402号地块出让年期为20年,地块按“带设计方案”出让,受让人须按照备案的设计方案开发建设。该方案在不突破强制性规划指标的前提下,允许局部调整深化。

(六)本次地块按“标准地”方式出让,GY2402号地块受让人需按照设定的“标准地”相关规划、投资、能耗、环境等控制性指标及要求执行。按照委托方要求,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

(七)GY2402号地块受让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委托方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逾期不签订的,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联合申请需满足:(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2)联合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构成、股份结构以及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相关规定执行

凡在我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失信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五、付款方式

本次出让的2401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余款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全部缴清;余款6个月内付清的不支付利息,7个月至12个月内支付的,受让人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

本次公开出让的GY2402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缴纳违约金。

六、公开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24726日至2024815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出让文本,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在线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81511:00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2482315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2481512:00时前由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2401号地块增加幅度为1万元整数倍/·次,GY2402号地块增加幅度为1万元整数倍/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2481515:00

公开挂牌时间:2024816日至2024826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2482315: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482615:00

拍卖(挂牌)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八、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 该地块采用网上报名,系统支持皖事通或CA认证,申请人先通过皖事通注册账号或办理CA,然后提出竞买申请,所需资料均以扫描件方式在线完成。待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请竞买人自行打印。如有疑问,可致电0563-26166390563-2616620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土地矿权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交易公告最下方“我要竞买”-完成皖事通(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企业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开户单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敬亭支行

  号:120701010400250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开发区支行

  号:34001755108053000531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号:2610101021000203588

九、本次公开出让由宣城市土地交易中心、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1.宣城市土地交易中心: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13楼(梅园路48号),联系人及电话:舒先生0563-2283700,章女士0563-2283359

2.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综合交易一科,联系人及电话:梁先生0563-2616620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72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1分0秒

  • 拍卖代理提交

    • 提交人:

      宣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

    • 提交时间:

      2024-07-26 08:28:29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4-07-26 09:15:5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