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告]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08: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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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宣高新区自然资规告〔20232

 

经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基本情况

(一)地块编号:XGXQGY2304,土地坐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昭亭北路以东、青弋江大道以南;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面积:2103平方米。

(二)地块编号:XGXQGY2305,土地坐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寿路以南、竹塘路以东;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面积:74322平方米。

(三)地块编号:XGXQGY2306,土地坐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寿路以南、莲湖路以东;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面积:51731平方米。

(四)地块编号:XGXQGY2307,土地坐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麒麟大道以南、皖赣铁路以西;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面积:81134平方米。

 

二、地块规划指标要点及竞买保证金等概况

地块

编号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产业准入条件

地块控制性指标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占比

投资

强度

(万元/)

亩均

税收

(万元/)

单位能耗

增加值

(万元/吨标煤)

单位增加值污染物

排放

(/万元)

XGXQGY2304

工业

50

符合入园要求

1.2

40

15

7

200

15

符合入园

要求

符合环保标准

10

48

XGXQGY2305

工业

50

符合入园要求

1.2

40

15

7

200

15

符合入园

要求

符合环保标准

335

1673

XGXQGY2306

工业

50

符合入园要求

1.2

40

15

7

200

15

符合入园

要求

符合环保标准

235

1164

XGXQGY2307

工业

50

符合入园要求

1.2

40

15

7

200

15

符合入园

要求

符合环保标准

370

1826

 











三、地块出让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挂牌成交地块以拆除地上建()筑物、地上杆线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

(二)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按“标准地”方式出让,竞得人须按照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设定的“标准地”相关规划、投资、能耗、环境等控制性指标和要求执行。其中:XGXQGY2304号地块须与周边地块整合后统一规划和开发利用;XGXQGY2306号地块“带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建设,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需经原方案审定单位批准同意。竞买人竞得土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出让金后,可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

(三)地块若有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自行勘验、迁移,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

四、竞买人资格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六楼东综合交易科)。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执行。

五、公开挂牌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23368时至20234417时前,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4417时。

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应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挂牌时间:2023328日至20234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挂牌截止时间:20234616时。

挂牌出让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一)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于本次出让活动结束后5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逾期未付清的,竞得人须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具体用地条件及要求等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挂牌出让文件内容和宗地现状。

八、联系方式和保证金帐号

联系电话:汪女士 0563-3010108;方女士 0563-3010061

邓女士 13856367798 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

  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宣城市分行

  号:17521920443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敬亭支行

  号:1207010104001691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鳌峰支行
  号:34001756108059598888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梅园路支行
  号:520985398641000002

 

监督电话:0563-2062595

特此公告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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