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结束]郎自然资规告字[2023]6号
郎自然资规告字[2023]6号
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023-17号等五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m2) |
出让方式 |
土地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2023-17 |
县开发区 |
19363.6 |
挂牌 |
工业 |
≥1.2 |
≥45% |
≤15% |
50 |
291 |
291 |
2023-20 |
县开发区 |
14514 |
挂牌 |
工业 |
≥1.2 |
≥45% |
≤15% |
50 |
218 |
218 |
2023-26 |
县开发区 |
204 |
挂牌 |
工业 |
≥1.2 |
≥45% |
≤15% |
50 |
3.5 |
3.5 |
2023-29 |
十字园区 |
1250 |
挂牌 |
工业 |
≥1.2 |
≥45% |
≤15% |
50 |
24.5 |
24.5 |
2023-30 |
新发镇官桥村 |
6995 |
挂牌 |
公共设施用地 |
≤1.0 |
≤40% |
≥10% |
50 |
262.5 |
262.5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2023-17、20和26号等三宗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要求出让。
1、投资强度≥350万元/亩;投产竣工后两年内,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15万/年;能耗标准符合当前国内先进值;环保要求应符合建设项目准入环境标准。用地企业取得“标准地”后,需与郎溪经济开发区签订《“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协议》。
2、土地开发程度: 土地供应条件达到“七通一平”。
3、土地交付: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交付土地。
4、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2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我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上述地块出让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获取土地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23年6月22日- 2023年7月19日16时。
经审查,在2023年7月19日17时前确认挂牌竞买资格。
五、挂牌的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21日16时。
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63-7022169 13966229260
开户单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26105010210000111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宣城分行郎溪支行
账 号:18421478527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 号:1207200104001166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 号:934005010002720022
开户银行: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24486666660000002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34001756208053005297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