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结束]郎自然资规告字[2023]9号

    发布时间:2023-08-25 11: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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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023-33等五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面积

2

出让

方式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2023-33

县开发区

6666.9

挂牌

物流

仓储

≥1.0

≥40%

≤20%

50

130

130

2023-45

十字园区

10522

挂牌

工业

≥1.2

≥45%

≤15%

50

205.5

205.5

2023-46

十字园区

1090

挂牌

工业

≥1.2

≥45%

≤15%

50

21.5

21.5

2023-47

十字园区

13317

挂牌

工业

≥1.2

≥45%

≤15%

50

260

260

2023-48

十字园区

2842

挂牌

工业

≥1.2

≥45%

≤15%

50

55.5

55.5

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我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上述地块出让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获取土地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23年825- 2023年92216时。

经审查,在2023年92217时前确认挂牌竞买资格。

五、挂牌的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23年915-2023年92516时。

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二)为严格落实工业项目“双合同”监管要求,2023-45号宗工业用地均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地固定资产单位投资≥350万/亩;竣工投产2年内,年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15万元/年;能耗标准:能耗标准符合当前国内先进值;环保要求应符合建设项目准入环境标准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需与项目属地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63-7022169   13966229260

开户单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号:26105010210000111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宣城分行郎溪支行

   号:18421478527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号:1207200104001166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号:934005010002720022

开户银行: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号:2000024486666660000002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号:34001756208053005297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2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