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交易国告字[2021]12号公告的补充说明
关于宁国市26号地块出让事项的补充说明
因工作原因,现对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11月11日宁交易国告字[2021]12号公告的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编号ngs2021-26号)补充说明如下:
对地块出让公告其他事项中规定的ngs2021-26号竞得人须在正式开工前向宁国市人民政府指定帐户缴纳大型集中购物中心按期满铺开业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现金或等额金融机构保函,金融机构保函须由宁国市人民银行确认)交纳截止时间以该条款中前段所述“在正式开工前向宁国市人民政府指定帐户缴纳”为准。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说明。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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