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结束]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2024-15、17号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绩自然资规告字〔2024〕6号
经绩溪县人民政府批准,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2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 让 年 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平方米 |
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系数)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
2024-15 |
上庄镇绩谭快速通道连接线东侧 |
7682.5 |
11.52 |
商业用地 |
40 |
≤0.6 |
≤40% |
≥15% |
- |
346 |
70 |
2024-17 |
临溪镇雄路村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西侧 |
22372.1 |
33.56 |
公用设施用地 |
50 |
≤0.5 |
≤45% |
≥20% |
- |
1175 |
1175 |
需说明的事项:
1.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2.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3.本次出让地块项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绩溪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二、竞买人条件及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7月3日,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本公告页面,下载出让文本。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首页“主体登录”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3日16时,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7月3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增价幅度每次1万元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挂牌日期: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5日15时
公开挂牌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
五、付款方式:
受让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自行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并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本次出让地块受让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发建设,开发周期12个月。受让人不能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
(四)上述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和竞买保证金账户:
1.联系电话:0563-8159127
地 址:绩溪县会山路45号
联系人:陈女士(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账户名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华阳分理处
账号:12277401040003531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6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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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代理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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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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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4-06-06 14: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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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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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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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06-06 15: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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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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