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结束]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2024-15、17号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6 13:57 浏览:
【 字体:    
018007001 b473573f-dd9e-44bf-8c64-f826a701d2fb 9506ea9e-87f3-4362-b1b3-b6398ff94b80

绩自然资规告字20246

经绩溪县人民政府批准,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2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 让

年 限

(年)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系数)

绿地率

投资强度(万元/亩)

2024-15

上庄镇绩谭快速通道连接线东侧

7682.5

11.52

商业用地

40

0.6

≤40%

≥15%

-

346

70

2024-17

临溪镇雄路村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西侧

22372.1

33.56

公用设施用地

50

0.5

45%

20%

-

1175

1175

需说明的事项:

1.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2.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3.本次出让地块项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绩溪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二、竞买人条件及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2466日至202473日,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本公告页面,下载出让文本。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首页“主体登录”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报名时间为2024626日至20247316,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7316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增价幅度每次1万元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挂牌日期:2024626日至20247515

公开挂牌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

五、付款方式:

受让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自行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并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本次出让地块受让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发建设,开发周期12个月。受让人不能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

(四)上述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和竞买保证金账户

  1.联系电话:0563-8159127

  址:绩溪县会山路45

联系人:陈女士(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账户名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华阳分理处

账号:12277401040003531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6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0秒

  • 拍卖代理提交

    • 提交人:

      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4-06-06 14:13:49

  • 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4-06-06 15:24:10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