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告]旌德县2023-2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旌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旌自然资规告字[ 2023]2号
经旌德县人民政府批准,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023-2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参考价(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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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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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5 |
旌德县篁嘉园区经十路和篁嘉大道交叉口 |
26667 |
机关团体用地 |
≤ 1.2 |
≤30﹪ |
≥30﹪ |
50年 |
200 |
931 |
|
保证金处置方式:成交后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作履约合同定金(不计息)。
二、出让土地的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国土资源部印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三、出让文件的取得及竞买申请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5日(挂牌延长至2023年7月17日)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出让文件,在线提出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竞买申请和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5日下午17时,挂牌竞买申请和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下午17时。
四、公开出让方式
1、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应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公开出让方式根据具体报名情况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以上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申请人少于两人的直接转入挂牌,挂牌截止至2023年7月 17日15时。
五、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公告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5日
公开拍卖时间:2023年7月6日15:00时。
拍卖竞买申请及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下午17:00时。
挂牌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7日。
挂牌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5:00时。
挂牌竞买申请及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下午17:00时。
挂牌、拍卖地点: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本次公开出让由旌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
七、其他公告事项
1、具体建设要求详见规设〔2023〕37号规划设计条件。
2、该宗地按现状出让,地块场地平整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方式: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5、出让地块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八、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本次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在线提出竞买申请,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 IE7、IE8、IE9、IE11 浏览器登录、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国土资源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最下方我要报名-完成网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并提交备案-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收款人: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34005010003217689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县支行
九、联系方式
1、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及电话:马先生、王先生0563-2265273。
2、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丁先生 0563-8601930。
3、公告网址:http://zwgk.ahjd.gov.cn/、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十、本公告中的数据及未尽事宜以本次制定的出让文件为准并执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如有变动,以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通知为准。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