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旌德县2023-14号、2023-1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标公示
旌德县2023-14号、2023-1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标公示
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要求,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安徽新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15时00分在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2023-14号、2023-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挂牌出让,现将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参考价(万元) |
成交价(万元) |
竞得人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3-14号 |
旌德县孙村镇孙村村 |
2167 |
工业 |
≥1.2 |
≥40% |
≤15% |
50年 |
39 |
39 |
旌德县旌环石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2023-15号 |
旌德县云乐镇洪村村 |
1525 |
工业 |
≥1.2 |
≥40% |
≤15% |
50年 |
27.45 |
27.45 |
安徽皇甫高新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投诉书以个人名义投诉的,应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并留有真实的联系电话。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对恶意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或个人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受理热线:0563-8609987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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