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宣城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 宣城市晨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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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大厦1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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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宣城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 |
XZQ-GC-GK-2023528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09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科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叠嶂中路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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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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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暂定7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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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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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4.4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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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张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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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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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34007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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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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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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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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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共享厂房一、二、三;2、核心零部件产业园(百万平米厂房三期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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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业绩:共享厂房一、二、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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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荣誉:荣获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项目总监荣誉:荣获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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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中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中鼎景苑小区35栋商业1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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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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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暂定7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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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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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3.9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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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杜安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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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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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34005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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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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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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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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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2、广德新三联电子有限公司2#厂房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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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业绩:广德康冶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综合楼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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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荣誉:荣获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项目总监荣誉:荣获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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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武汉市首义路1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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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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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暂定7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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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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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3.8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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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王宇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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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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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42006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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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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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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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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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1、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EPC)项目监理;2、合肥海尔新产业园二期PCBA电脑版厂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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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业绩:2GW异质结组车间工程监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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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其他:企业荣誉:荣获2020年度湖北省“优秀工程监理企业” 项目总监荣誉:荣获2018-2019年度“轻工行业工程监理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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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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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3.8条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屈工,联系电话:0563-206108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1595563331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19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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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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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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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10-17 19: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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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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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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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0-17 19: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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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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