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坝街道金梅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金坝街道办事处 |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金坝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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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2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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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坝街道金梅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XZQ-GC-GK-2025022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16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富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滨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梅溪路393号二楼、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经济开发区望江大道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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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5995090.8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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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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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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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2.8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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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张纪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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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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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121305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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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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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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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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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望江县2023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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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1、武定县2021-2022年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发窝乡)工程三标段2、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第十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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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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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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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强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沈村镇财政所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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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6612226.2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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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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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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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2.7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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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金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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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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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1342022202402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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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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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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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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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2024年寒亭镇通津村组道路白改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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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1、2024 年寒亭镇通津村组道路白改黑建设项目 2、宣州区沈村镇联圩路(导航台段)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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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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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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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江西景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宣城市志和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527号、安徽省宣城市飞彩办事处兴业路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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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7897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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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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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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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2.5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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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吴文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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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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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赣136201620161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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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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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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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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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G318宣城段美丽公路建设工程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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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1、G318宣城段美丽公路建设工程一标段, 2、国道嫩双公路齐富界至齐齐哈尔段改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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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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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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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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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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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5月17日-2025年5月2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63-376517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岑工,联系电话:1309360636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19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8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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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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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宣城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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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5-05-17 09: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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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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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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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5-05-17 09: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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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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