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郎溪县乡村振兴高标农田及富硒稻种植基地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郎溪郎韵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西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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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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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郎溪县乡村振兴高标农田及富硒稻种植基地项目EPC | |||
项目编号 | LXX-GC-GK-2023539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0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龙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郎涛路89号 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89.00万元 施工费报价:投标费率:89.40%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4.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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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许克智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721481 2.设计负责人:臧正保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证书编号:08733220101836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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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 2021年固镇县杨庙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业绩人业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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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马鞍山昌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北京大道嘉善科技园1#研发楼2楼205室、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龙塘社区星河传奇花园三期商厦1栋C座1110 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89.00万元 施工费报价:投标费率:89.40%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81.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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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王晓霞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2021202201473 2.设计负责人:王怡中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证书编号:2020100764400000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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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南漳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业绩人业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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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苏召路1628号、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康庄路9号 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89.00万元 施工费报价:投标费率:89.40%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79.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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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尤朋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沪1342017201900065 2.设计负责人:马亮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证书编号:2021100761100000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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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涡阳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1标段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业绩人业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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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3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539563519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773021851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7035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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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1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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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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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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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3-11-10 15: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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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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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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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1-10 16: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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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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