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郎溪县“城市更新”综合提升一期项目(三标段)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郎溪县郎川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凤飞路(静湖公园县规划馆) |
|
代理机构 |
名称: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碧水豪庭1号楼二楼 |
|
项目名称 |
郎溪县“城市更新”综合提升一期项目(三标段)EPC |
项目编号 |
LXX-GC-GK-2023544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兴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以南学府雅苑10幢103铺、宣城市昭亭南路建设科技大厦8楼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50万元;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17.00% |
|
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水新江(施工负责人)、俞君(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道桥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827460(施工)、(15)93447579(设计)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鳌峰路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 企业奖项:/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光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上海城西城建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宏远湖景国际新城6幢106号、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598号2幢AG4050室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50万元;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16.89% |
|
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余亚冰(施工负责人)、秦友华(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道路工程高级 证书编号:皖1412015201627166(施工)、GC-2520138(设计)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江鹏路(浦高路~三鲁路)道路新建工程 企业奖项:/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郎溪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凤飞路郎溪县规划展示馆一楼、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50万元;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17.38% |
|
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王振(施工负责人)、王阳(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皖1342020202300225(施工)、113330785(设计)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灰粪港以南片区)施工图设计 企业奖项:/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上述中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仅按照中标候选人名称的笔画顺序排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荣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证书未手写签名,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未见主管部门盖章,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庹先生,联系电话:0563-70141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曹先生,联系电话:15357555788/1860563065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7035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一览表.pdf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7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3-11-23 16:35:48
-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3-11-23 17:09:31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