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郎溪经开区小型工程及土方平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钟梅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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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郎溪县衡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步街道郎川新苑1-A幢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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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5年郎溪经开区小型工程及土方平整项目 |
项目编号 |
LXX-GC-GK-2025029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27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秉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杨滩镇杨滩街道桥东住商楼西单元一层右三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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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6466646.3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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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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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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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10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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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解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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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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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71714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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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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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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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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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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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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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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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宇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长丰县罗塘乡政府老办公楼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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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6466730.2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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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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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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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10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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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夏良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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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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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234192029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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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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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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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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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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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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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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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海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工业园1号楼206-2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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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6466852.2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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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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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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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10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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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陈明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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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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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234212142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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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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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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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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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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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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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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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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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强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安徽远见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安徽龙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安徽冠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安徽顺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6、安徽帅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7、安徽易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8、安徽戈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9、安徽源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10、安徽东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11、安徽瑾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12安徽琰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13、宣城中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3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563-737525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宗工,联系电话:1775639229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7035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10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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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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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郎溪县衡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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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5-05-28 10: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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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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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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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5-05-28 11: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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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1小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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