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安徽优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05 18:3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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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广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经开区桐汭路655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

项目名称

安徽优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6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GDS-GC-GK-2022037

开标时间

202255103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牵头人:安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成都初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水岸阳光城S5号楼0102

投标报价:设计费: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施工费:人民币陆佰捌拾捌万贰仟陆佰伍拾元整(¥6882650.00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86

项目负责人:王宇(设计负责人)、李平(施工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电力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GW24201301210197、皖234212103684、皖建安B(2021)028038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牵头人:安徽环旭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动力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习友路东,慈光路南清华启迪科技城创客空间D幢办304

投标报价:设计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施工费:人民币陆佰捌拾万零玖仟伍佰捌拾捌元整(¥6809588.00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4.14 

项目负责人:李建兵(设计负责人)、时勇(施工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电力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1000101000109、皖1342015201514218、 皖建安B(2016)004314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牵头人:安徽东源电力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夏新时代电力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中国声谷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习友路与石莲南路交口西南角2-C中试楼7701-712

投标报价:设计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施工费:人民币柒佰叁拾伍万元整(¥7350000.00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80.38 

项目负责人:游勇(设计负责人)、赵祖庆(施工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电力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GW15201401211181、皖 234172043111、皖建安B(2018)013772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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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广德通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之设计负责人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

202255-20225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386695086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5199536/1777505977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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