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经开区低效企业资产腾退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文正路等道路交通组织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二次)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 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东路6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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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宏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金恒建材市场20幢302-3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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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德经开区低效企业资产腾退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文正路等道路交通组织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二次)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4643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林夕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西林西门口4幢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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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叁佰零叁万肆仟玖佰叁拾捌元叁角捌分(13034938.3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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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21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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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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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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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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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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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168079、皖建安B(2021)0321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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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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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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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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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前进路(源泉路至经四路段)道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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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前进路(源泉路至经四路段)道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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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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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广德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天寿路与安居路交叉口东尚城新街T2 9-10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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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叁佰零叁万贰仟叁佰零壹元叁角整(13032301.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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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21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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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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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7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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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张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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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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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51673493、皖建安B(2016)0056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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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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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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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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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广德市桃州一小东校区工程—附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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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广德市桃州一小东校区工程—附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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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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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宝鼎建设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砀山县高铁新区桃源居16栋1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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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叁佰零叁万肆仟肆佰叁拾陆元壹角整(13034436.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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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21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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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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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7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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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刘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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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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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51675495、皖建安B(2016)0071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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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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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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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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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砀山县镇(园区)建成区污水治理提质增效管网工程建设项目-赵屯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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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宿州市水环境治理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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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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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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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丰尚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舒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长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晟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中清单报价更改暂定价,清标不通过; 2.安徽南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德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主要资格审查不通过; 3.浙江川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有效期已逾期,主要资格审查不通过; 4.黄山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使用有效期已逾期,主要资格审查不通过; 5.安徽瑞赢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安全(B)证已逾期,主要资格审查不通过; 6.浙江中用市政园林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主要资格审查不通过。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1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11990305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822593151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56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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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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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宏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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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4-11-18 09: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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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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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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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11-18 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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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2小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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