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国道G235线与启航路、迎宾大道、德兴路、源泉路、经四路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誓节镇经济开发区西区迎宾大道18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宏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金恒建材市场20幢302-306室 |
|
项目名称 |
广德市国道G235线与启航路、迎宾大道、德兴路、源泉路、经四路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5034 |
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13日09时3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蚁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泗水路与铜陵北路交口京商商贸城K-5-1-1804室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陆拾壹万捌仟玖佰伍拾捌元伍角捌分(3618958.58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4分 |
|
项目负责人:顾瑞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131446286、皖交安B19G0542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辽宁中盛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城路三段11-1500号101室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陆拾壹万捌仟零叁拾壹元整(3618031.00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1分 |
|
项目负责人:刘贵华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证书编号:辽1212022202401075、辽交安B21G0163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四川省凯锐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达扎寺镇阳光水岸7幢2—2号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陆拾壹万叁仟壹佰捌拾陆元贰角陆分(3613186.26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78分 |
|
项目负责人:王瑶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证书编号:川2512018201921123、川交安B(23)G0937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楚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峰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正奇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312-1-a名称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312-1-a不一致,初审不通过; 2.安徽石头记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不一致,初审不通过。 |
公示时间 |
2025年05月14日-2025年05月19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825631258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525635637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9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宏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5-05-14 17:25:01
-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5-05-14 17:37:15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